问题 | 婚后个人财产是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个人财产是哪些 一、在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其取得的下列财产将作为共同财产予以认定和分配: 1、工资以及相应的奖励收入; 2、生产与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合法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回报; 4、继承或者是赠予所得到的财产,但其中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除外;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部分。 二、以下情况下,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在结婚登记前已经获得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身体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等等相关费用; 3、遗嘱或者是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根据法律规定应被确认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婚后个人财产怎么证明 若欲证实婚姻期间的财产构成了个人财产,只需将所有收入来源及其详细信息完整呈交即可,此过程并不复杂繁琐或有任何变动因素。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非所有财产均为夫妻共有,亦存在部分财产属于个体所有,即所谓的婚内个人财产。 此外,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种类还应包括配偶一方因其特定职业、工作及课余学习、兴趣爱好等目的所专用的财产; 以及军人因工伤或疾病致残而获得的死亡保险金、残疾抚恤金、医药疗养费用; 兼具人身属性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用、医疗费用、伤残费用、保健费用等; 配偶一方由于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且因此获得的荣誉奖励礼品、勋章等物品; 以及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明确归属个人所有的财产等。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妇双方所获薪酬、所得经营盈余、知识产权所创造之收益等等,乃至继受或馈赠之财产(除非有明文规定为个人所有),皆应被视作联合财富。与此相反地,个体婚前所得财产、因自身身体伤害所获得的治疗和补助费用、明确指定给予某方继承人或接受者的遗嘱或赠予物、供个人专属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等,都应当归入个人财产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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