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保险公司赔偿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被追尾保险公司赔偿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首先需要确认您所遭受的风险是否符合保单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若是在保障范围之内且保险公司却未予以赔偿的话,您有权向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选择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里有必要提醒您关注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时效的相关事宜,即您向保险公司主张索赔时,务必确保在理赔期限内。 具体来说,自您的保险车辆修复完毕并完成事故处理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未能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您领取保险理赔款项之日起一年以内未领取应得赔款,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被追尾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发生被追尾事件时,如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各方当事人并无异议,则驾驶全责方须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并获得赔偿。 通常情况下,当汽车追尾事件发生后,后车需承担全部责任,理赔事宜则将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标准履行相应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恳请您先行确定所面临的风险状况是否处于相关保单所涉的保障范围之内;倘若符合,而又尚未得到适量的赔偿款,那么您可以选择向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特别关注针对交通事故理赔事宜的相关时效规定。通常来说,当您的爱车完成受损维修以及事故处理程序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务必及时向各大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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