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最快 如您在劳务用工过程中遇到任何困扰或权益受损之事,可采取以下两个途径: 首先,您有权向当地区域内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督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您也有资格向当地区域内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请求对方支付所欠的工资。若在此期间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还有权主张并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支持。假如仅仅因为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工资而导致您提出了解除劳务合作关系的决定,那么您还有权利额外寻求经济上的补偿抚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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