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要不要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还要不要拘留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明确规范,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为保障权益所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具体内容为,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确保其能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随时听候传唤,积极配合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然而,必须清楚认识到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将拘留措施予以豁免,而应视案件实际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差异,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商议并作出是否采取拘留措施的决策。若经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评估后认定确有必要,仍可依法对已获准许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因此,取保候审是否需执行拘留,最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还要罚金吗 缴纳的乃是取保候审所需要的保证金而非罚金。若是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要求缴纳保证金,那么就需依据规定进行支付,待取保候审结束后,将会予以退还。 然而,无论是选择提供保证人还是缴纳保证金,都应由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来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明确规范,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为保障权益所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具体内容为,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确保其能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随时听候传唤,积极配合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然而,必须清楚认识到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将拘留措施予以豁免,而应视案件实际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差异,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商议并作出是否采取拘留措施的决策。若经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评估后认定确有必要,仍可依法对已获准许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因此,取保候审是否需执行拘留,最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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