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一、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关于事实婚姻的判定标准,我们明确提出了以下四个要点: 首先,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应当均无配偶,且无法发生事实重婚行为; 其次,当事人之间应该具备明确的结婚目的及共同生活的具体形式; 再次,双方需要达到公开承认彼此为夫妻这一状态; 最后,尽管没有履行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但这并不影响事实身份的成立。所谓事实婚姻,便是二人未经法律许可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诞生的婚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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