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退伙财产份额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一、合伙人退伙财产份额如何处理 合伙人退伙财产份额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1.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 2.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二、合伙人退伙分割财产内容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选择退出该共同体之后,仍然有义务对其合作期间所产生的负债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且这种责任为无限制、多方向的连带责任。严谨地说,依照法定程序,当合伙企业中的某位合伙人决定退出时,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仔细盘点和结算,在妥善完成上述工作并经过精确计算后,就可以按比例将应得的份额如数返还给各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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