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必须司法鉴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抑郁症必须司法鉴定吗 不是一定要司法鉴定的,但是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当今社会,人们学习、生活压力逐渐加重,一些性格内向、内心脆弱的人常常因为种种因素,如夫妻争吵、工作困难、人际关系紧张等而诱发抑郁症。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二、抑郁症必须取保候审吗 抑郁症并不构成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措施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受羁押之必要性及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可能性等诸多因素。若抑郁症症状显著,以致影响当事人正常接受审判程序或拘留期间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状况者,则法院或检察机关可酌情考虑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患有抑郁症的人都符合上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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