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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被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自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日起,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需严格遵循以下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级行政区域;若个人的住所地址、工作岗位以及联系人的信息有所变更时,务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如接到传唤,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进行干扰,妨碍其提供真实证言;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与他人串通口供。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时,负责办理案件的相关机构必须及时解除该项措施。在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自取保候审决定日起,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需遵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变更住所、工作、联系人需24小时内书面报告执行机关;接传唤即赴指定地点;不干扰证人、不销毁篡改证据、不串供。期满时,办案机构应及时解除并通知被取保人及其单位。

二、被取保候审后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诉讼程序时,对于被刑事追究但尚未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他们借机逃离司法机关的监管,采取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保释金等方式,同时要求出具相关保证文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依照传唤随时出庭候审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保障手段。

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循以下严格规定:

(1)在没有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许可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已经居住的城市、县区范围;

(2)当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有所变更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执行机构进行详细的报告说明;

(3)在接到司法机关传唤通知时,务必尽快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不得以任何媒介、言论或行为来影响证人的真实陈述与证言;

(5)严禁故意销毁、破坏或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同案犯窜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公安会收监吗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保留了将被取保候审者重新收押的权力。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性手段,仅仅表示事件并未因此而结束其流程。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一阶段出现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域或者对证人作证造成干扰等,那么公安机关有权终止取保候审,进而采取收监的措施。此外,如果发现该阶段内的犯罪嫌疑人不再具备应有的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的情形时,公安机关同样需要立即停止取保候审。但是,倘若事件侦查过程中取得了新的极为关键且有力的证据,这些新掌握的证据足以扭转事件的定性,亦或是直接证明嫌疑人确实存在罪行,公安机关依然可以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收监。综上所述,在等待审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举止以及事件的发展进程将成为决定是否需要收监的关键要素。

自取保候审决定日起,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需遵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变更住所、工作、联系人需24小时内书面报告执行机关;接传唤即赴指定地点;不干扰证人、不销毁篡改证据、不串供。期满时,办案机构应及时解除并通知被取保人及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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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3: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