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决议是需要多少票数通过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股东会决议是需要多少票数通过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会决议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遇股东会议决定借款却未予偿还之情况,首先需慎重审查会议决议的内容,以确保其均已符合合法性以及合规性的基准,同时,亦不能违背任何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倘若最终确定决议的内容毫无瑕疵,且会议的集合过程及其决议方式均严格遵循了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既定规范,那么此份股东会决议将具有有效的约束力。 然而,如若发现其中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情况,或者在有关的召集程序与表决方式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股东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宣告该决议无效或撤销该决议。 此外,若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虽无违法之处,但股东认为其结果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他们同样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追偿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公司已按照股东会决议进行了必要的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在人民法院宣布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之后,公司应立即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撤销变更登记的申请。总而言之,关于股东会决议借款未还的问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若决议内容合法合规且程序合理,股东可能无法直接要求撤销决议;反之,若决议内容或程序存在违法现象,股东则有权利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宣告决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