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中能写合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中能写合同吗 被告人在被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依然具备从事合法民商事活动的权利,例如签署各类合约。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所签署的合约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告人在被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依然具备从事合法民商事活动的权利,例如签署各类合约。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所签署的合约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二、取保候审之后判刑还会被判实刑吗 在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利以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有被判定实行监禁的可能性。 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是意味着获得了取保候审便能堪逃法律问责或无须执行监禁。 事实上,最终是否被判定实行监禁,需依赖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还查人吗 在我国的司法程序中,尽管被申请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但这并不是该案侦查程序的终止标志。相反,公安机关将会持续关注并对涉嫌罪行展开深度调查。取保候审仅仅是众多刑事法律规定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因此,在接受这项措施的同时,被取保候审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款,随时准备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询问。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依据事件的具体需求,全面有序地搜集和评估相关证据,对涉及的犯罪实质进行细致入微的查证核实。假如在这过程中重新挖掘出新线索或者发现有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不当行为,那就会面临改变强制措施的可能性。因此,即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我们依旧不能放松警惕,应当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配合公安机关的深入侦破工作。 被告人在被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依然具备从事合法民商事活动的权利,例如签署各类合约。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所签署的合约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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