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身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解除以后的法律效应便归结于,合同在被解除之后便立即终止其效力。

在处于有效期尚未完全结束之前,若合同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或者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依法正确地行使了解除权,那么可以实现提前终止合同的有效性。

对于作为投保人一方的解约权,通常并无任何限制;

然而,保险公司一方要想解除合同,则会受到严格的法律制约。

具体的解除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自然失效。

这指的是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没有出现双方预先设定的保险事故,那么该份保险合同将会自动于保险期结束之时终止效力。

第二,履行完毕导致终止。

此情形表明,保险公司已完全履行完与合同相关的支付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也将自动终止。

第三,单方面废止。

在合同的有效期尚未完全结束之前,如有一方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或者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可通过行使解除权,进而提前终止合同。

在此过程中,虽然投保人的合同废止权通常不设限,但保险公司的合同废止权则需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6: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