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数字不对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土地确权数字不对怎么办 关于土地确权时出现土地权属减少的情况,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在权属人发现土地权属减少之后,应立即提出相关主张,同时有权向相关工作人员请求对土地进行重新测量和评估; 其次,若上述问题未能得到合理解决,权利人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提交相应处理请求,要求按照程序重新丈量土地,以确保土地权属面积的准确性。 第三,若经过重新测量后发现确实存在土地权属减少的事实,权利人有资格申请采取后期补偿策略,以弥补损失。若集体组织无法进行有效调整,可维持现状不予进行调整。 最后,如果通过以上途径仍无法圆满解决问题,权利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土地确权数目不实怎么办 针对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土地数量减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当权利人察觉到自己的土地数量有所减少时,应当尽快提出异议,并且有权向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提出重新进行土地测量的请求; 其次,若此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权利人可依法向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再次对土地进行准确丈量,直至面积核实无误为止; 再次,若经过重新测量,发现实际面积确实存在不足,权利人有权申请采用后续补偿措施,以求得土地面积的补充; 最后,若在集体内部无法实现土地调整,则可维持现状,无需强行调整。 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权利人还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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