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间有什么规定 刑事拘留乃是我国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监管之下展开的案件,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当出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有犯罪行为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然而,在刑事拘留的这段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首先,公安机构应当在拘留完成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进行审讯。 其次,刑法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十天,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部门的许可,可以将拘留期延长一天至四天;再者,如果涉及到流窜作案、屡次作案或集体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则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同样重要的是,嫌疑人在受到拘留的期间,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他们的亲属也同样有权为他们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是我国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监管案件时,对犯罪行为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拘留过程中需遵守: 一、公安应在24小时内审讯; 二、拘留期通常不超十天,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 三、流窜、屡次、集体作案的嫌疑人拘留期不超三十七天。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聘请律师。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案件公安机关认定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应当在其被依法拘留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正式向当地检察机关提交逮捕请求申请; 若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警方亦可适当延长提请时间为1至4个工作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及结伙作案等性质严重恶劣之嫌犯,捕令有效期可相应延长至30天。 自检察机关收到并审查逮捕请求书及相关证据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多久能阅卷 在处理刑事事件过程中,从检察机关展开事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便获准阅览相关案卷资料。当然,刑事拘留期间,律师的首要任务则是向嫌疑人提供专业而详细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申请改变原先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等手段。待事件正式步入审查起诉环节时,作为辩护律师,律师需凭其执业证书、律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方能有权利查阅、摘录及复制与该案有关的全部案卷材料。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各地司法实践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但总体而言,在检察机关完成审查起诉程序之后,律师便可依法阅卷,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的辩护服务。 刑事拘留是我国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监管案件时,对犯罪行为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拘留过程中需遵守: 一、公安应在24小时内审讯; 二、拘留期通常不超十天,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 三、流窜、屡次、集体作案的嫌疑人拘留期不超三十七天。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及聘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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