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我国,对公民实施刑事拘留必须符合以下严格的法定条件: 首先,行为人的行为正处于预备阶段或者即将实施犯罪活动,或者犯罪行为一旦实施完毕即刻被司法机关察觉到; 其次,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涉嫌犯罪; 再次,在其居住地或其他场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重要证据;此外,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同时,还包括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潜在危险的情况;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导致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我国,对公民实施刑事拘留需符合以下条件:行为处预备或即将实施阶段,且行为一完成即被察觉;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认;居住地等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后自杀、逃离或逃亡;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危险情况;拒透姓名住址致身份不明。 二、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 具体说来,公安机关如若认为需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地将申请期限延长一天至四天; 然而针对流窜犯、惯犯及团伙作案等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其审核批准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至于刑事拘留所针对的对象,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预备实施犯罪行为、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觉察到的当事人; 2.被受害者或目睹事件全过程的在场人士指认其犯罪的嫌疑人; 3.在其身边或住所查获有确凿犯罪证据的嫌疑人;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或逃跑以及逃离现场的嫌疑人; 5.有毁灭、篡改证据或串通证词可能的嫌疑人; 6.尚未透露真实姓名、住所信息且难以确定其身份的嫌疑人; 7.存在流窜作案、反复作案及团伙作案嫌疑的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期间能见律师吗 在被刑事拘留时期内,犯罪嫌疑人享有指派律师参加会面的权利。律师于看守所中与犯罪嫌疑人会晤时,依据事件具体情况及需求,侦查机构可派遣工作人员在场监督。通常而言,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构的询问或遭受强制性措施之日起,便具备了委托辩护人的资格。在会面过程中,律师有责任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详细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并代表其进行申诉、控诉等活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若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律师的会面须得到侦查机构的批准方可进行。 在我国,对公民实施刑事拘留需符合以下条件:行为处预备或即将实施阶段,且行为一完成即被察觉;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认;居住地等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后自杀、逃离或逃亡;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危险情况;拒透姓名住址致身份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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