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外地申请一般都答应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去外地申请一般都答应吗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外出的申请,不一定会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 在此阶段内,除非获得执行机关的具体许可,否则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区。 对于是否批准犯罪嫌疑人前往外地的申请,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严重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表现,是否可能对案件的调查和审判产生不利影响等等。 若犯罪嫌疑人确实有必要前往外地,比如因病治疗或者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等,同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并制定合理的出行计划,那么执行机关或许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考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定能获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外出申请,未必获准。未得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离居所地。审批考量案件性质、严重性及嫌疑人表现等。必要外出如就医、家事,需充足证明及合理计划,执行机关或酌情考虑,但不保证批准。 二、取保候审一定要退赃吗 确实如此,关键取决于以下条件是否得到满足: 首先,该刑事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的罚金刑中进行服刑; 其次,应当考虑到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长期在监禁场所内服刑,但如果对其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则不会给社会带来明显的危险性; 再次,如果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并且无法照顾自身日常生活,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并且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也能够确保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性; 最后,对于那些即使羁押已经期满,但相关案件仍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率,有必要对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身份证号码吗 通常,针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实施取保候审需要得到他们的个人信息,其中包含了身份证号码。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常用的强制措施之一,在其提出申请与执行过程之中,负责办理该事项的执法机构需精确地核对犯罪嫌疑者的身份信息,其中身份证号码是用来确认身份的关键标识之一,对于确保整个法律程序的精准性及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除此之外,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或是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也是必要的条件。然而,不同性质的事例以及各地域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具体实施的程序及要求出现些许变化。若您正面临相关困扰,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具体负责的执法机构咨询,以便获得最为准确且详尽的信息。 取保候审期间外出申请,未必获准。未得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离居所地。审批考量案件性质、严重性及嫌疑人表现等。必要外出如就医、家事,需充足证明及合理计划,执行机关或酌情考虑,但不保证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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