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赔偿金怎么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清算赔偿金怎么算 在公司面临破产清偿阶段,针对员工的赔偿补偿费用通常是依据员工在该企业的服务年限进行核定。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按照以下标准适当给予劳动赔偿:若员工在企业供职年资满一整年后,企业需向其支付等同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月薪水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我们将视作其服务了一整年,并按照同样的标准予以补偿; 而对于服务年限未达六个月的员工,我们将仅向其支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半个月薪水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月薪”,特指员工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清偿时,员工赔偿按服务年限计算:满一整年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月薪补偿;超六月不足一年视同一年补偿;不足六月支付半月最低工资补偿。补偿基准为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破产清算赔偿金是否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的赔偿金无需缴纳相应的税费。 具体来说,个体劳动者由于与雇主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的补偿收益,若该收益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之内,则将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然而,对于超出此限额的部分,须依照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发出的第178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精确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破产清算赔偿的首要任务为:1.支付破产费用:该类费用主要包括破产后所有相关的司法程序费用以及用于管理债务人财产所需要的花费等等。2.清偿共益债务: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后的程序中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集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的特点。3.确保职工债权:这里的职工债权不是单独指某位员工的个人权益诉求,还包括职工的工资收入、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各类福利待遇。4.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这两部分费用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的义务,必须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5.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这类债权是指没有任何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在分配破产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上所述的优先级顺序依次进行清偿。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在前一个顺序的债权得到了全额清偿之后,才能开始对后一个顺序的债权进行分配。 公司破产清偿时,员工赔偿按服务年限计算:满一整年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月薪补偿;超六月不足一年视同一年补偿;不足六月支付半月最低工资补偿。补偿基准为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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