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如何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间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首要步骤是由犯罪嫌疑人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司法部门表达其对于取保候审的请求,同时也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辩护人参与其中。 接下来,司法机关将对这些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给予批准。 若得到了司法机关的许可,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一名保证人或按要求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履行其应尽之责。 在取保候审期内,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任何变动,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押金退还吗? 犯罪嫌疑人在向司法机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许可后,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在审理终结并确定无罪或有罪但不需要进行强制性羁押时得到全部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被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中,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安全威胁,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依法获取这一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多久到账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到账时间问题,并没有明文的国家法定统一条例加以规范约束。一般而言,在按照既定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并且满足规定的所有条件之后,到账时间的长短将取决于具体负责办理该事件的执法机构以及银行的审批流程安排。平均来看,若一切进展顺利,有望在数个工作日之内实现到账。然而,如若出现诸如资料不齐全、审核环节繁琐或者银行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则到账时间可能会相应地延长。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倘若您长时间未能收到保证金,建议您尽快与负责办理此案的执法机构取得联系,以获取详细信息。 取保候审先由嫌疑人书面或口头向司法部门申请,辩护人参与。司法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获准后,嫌疑人要提供保证人或交保证金。取保期间须守法,未经批准不得离市、县,信息变动24小时内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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