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应该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应该找哪个部门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应当向何种部门申请援助? 1.劳动监察部门:当雇主未能如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申诉或举报,同时也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时且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出现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将依法签发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当农民工所获工资遭拖欠之时,他们有权采取法律措施来解决这问题。具体而言,他们可选择前往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在任意情况下均应遵守以下规定:务必在期限内履行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等义务。如劳动报酬水平略低于所在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支付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对于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者,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劳动者增加支付赔偿金。具体情形如下:(一)未能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政策规定时刻、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对应劳动报酬;(二)涉及劳动报酬支付,用人单位低于现行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三)在安排劳动者加班之时,未及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四)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际,未依法依规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法院怎么判 在面临拖欠农民工薪酬这一复杂且备受关注的问题时,法院所做出的裁决主要是依照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具体事例中的实证细节来进行的。首先,需要明确企业或者雇佣方确实有拖欠工资及其具体的金额。若是证据充足有力,那么法院往往会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还有可能进一步判定被告支付逾期未付工资的相应赔偿金。倘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从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农民工为了追索工资而产生了合理的费用,例如交通费、律师费等等,法院亦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令被告承担这些费用。总而言之,法院在作出裁决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能够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法院将依法签发支付令。用人单位应遵守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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