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家的土地被村委卖了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我家的土地被村委卖了怎么办 我家土地被村委会擅自处置,应如何应对? 村委会收回土地之所需遵循的法定流程如下: 首先,应由全体村民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开展表决活动,并最终明确是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其次,村委会应向所在地的自然资源所递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该自然资源所会将此项申请资料上报至县级自然资源局。紧接着,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将会派遣工作人员赴实地进行勘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然后再将其呈报给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最后,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召开听证会,以确保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无异议则会予以批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我家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如何解决 当前农村土地遭到非法侵占之际,权利人可运用以下手段来捍卫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积极与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协商,制止侵害现象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向所属当地村委会及公安部门提交申请,请求进行调解以解决争议; 此外,还可以尝试向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程序; 最后,若上述途径均未能有效处理问题,则权责人可以搜集相关侵权证据,继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敦促停止并撤销对其土地的占用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占用、征收以及发包土地的衍生权利人,同样享有依法获取相当额度补偿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应得权益。《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我家的土地被别人强占怎么解决我地被 在遇到土地受到非法侵占时,这无疑构成恶意侵权行为。首先,您应该全力以赴地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能够明确展现土地权属关系的法律凭据,以及对方实施违法侵占行为的相关影音资料等等。接下来,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和沟通,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这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并且归还原本属于您的土地。倘若经过多次努力,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反映相关情况,请求他们出面协助调解。然而,如果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该事件进行公平处理。如果对方的非法侵占行为已经给您带来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害,归还土地,并且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坚决捍卫自身的土地权益,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村委会擅自处置了你家的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先与村委会沟通,要求给出合理解释和合法依据;若无果,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或采取诉讼途径;同时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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