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冒充妻子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冒充妻子签字有效吗 实施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签字并签署合同的行为被判定为完全无效。在合同诈骗犯罪案件当中,假冒配偶来签署相关文件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基本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以及合同自由、公正原则性的规定。站在法律学术领域的立场上,合同的缔结与生效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真实明确的意向表示为前提条件。因此,假冒他人名义签字显然并非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这类合同就失去了合法且有效的根基。除此之外,此类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到合同诈骗罪,从而导致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假冒名义签署合同,判定无效。假冒配偶签字严重违背诚信与合同原则。法律上,合同生效需双方真实意愿。假冒签字非真实意愿,合同无合法根基。此行还可能构成合同诈骗,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特征 1、合同诈骗罪所侵害的主要对象是受法律保护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与公私财产所有权益。 2、就具体实施情况而言,合同诈骗罪体现在在签署、履行合同过程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违法犯罪行为。 3.从犯罪主体层面上来看,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普通大众,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并实际从事了本罪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4.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合同诈骗罪需要有故意的思想动机,并且必须要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作为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合同诈骗罪的三个要件有哪些 对合同诈骗罪有三个至关重要的构成要件予以明确:首先,必须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直接动机或目的之规定,这是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考察重点,具体体现在其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时,缺乏实际履行合约的诚意,而意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对方财产;其次,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必须存在实施诈骗行为的事实,如虚构主体资格、冒充他人身份、夸大合同标的价值、提供虚假担保等诸如此类的霹雳手法;最后,无论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还是参照相关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若达到特定大小亦可被视为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然而关于数额的具体划定则需依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而略有差异性地把握;值得重视的是,对于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判断,需要我们综合考量以上三个构成要件及其对应的实例情形。 假冒名义签署合同,判定无效。假冒配偶签字严重违背诚信与合同原则。法律上,合同生效需双方真实意愿。假冒签字非真实意愿,合同无合法根基。此行还可能构成合同诈骗,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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