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减刑的犯罪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制度中,某些罪名在特定情境下是禁止予以减刑的。
举例来说,被判定为死刑缓期执行的囚犯,若其在服刑过程中又犯有故意罪行,导致无法执行死刑的话,那么先前所处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将会重新计算; 而在被减为无期徒刑之后,也将不再享有任何形式的减刑权利。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同时决定对他们实施限制减刑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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