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一岁的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如果离婚一岁的孩子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中,尚未到达两周岁的幼童原则上应交付其母直接照看与养育。 在此情况下,若离婚发生于子女年满一岁前,相应的判决将倾向于将孩子交由母亲直接监护和照顾。 如男方出现特别理由需亲自承担抚养责任,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供法院进行审理甄别。 同样地,若女方因身心健康或其他无法克服的因素不宜抚养儿童,法院亦可考虑接受男方的抚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办? 在婚姻关系中,假如有一方意欲结束这段婚姻,但另一方却并不同意离婚,那么这位有意离婚的一方就必须前往对方居住之地的相应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 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进行充分的证据调查收集工作; (2)撰写详细明确的离婚起诉状; (3)务必携带相关文件资料按时到达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4)如有必要,可选择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中,尚未到达两周岁的幼童原则上应交付其母直接照看与养育。 在此情况下,若离婚发生于子女年满一岁前,相应的判决将倾向于将孩子交由母亲直接监护和照顾。 如男方出现特别理由需亲自承担抚养责任,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供法院进行审理甄别。 同样地,若女方因身心健康或其他无法克服的因素不宜抚养儿童,法院亦可考虑接受男方的抚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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