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都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都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期间,面临法定紧急情形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具体涵盖以下七种情况: 1.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亲眼指认其为罪犯的; 3.在其身旁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倾向的;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 7.具有流窜作案、反复作案倾向及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与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包括:预备、实施犯罪或刚犯案被发觉;被指认为罪犯;现场发现证据;犯罪后自杀、逃跑或企图毁灭证据;隐瞒身份;有流窜、反复或结伙作案嫌疑。 二、刑事拘留如何保释出来 对于遭到刑事拘留的人员,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出保释的请求。 若该人士满足了保释条件且得到上述机构的审批通过,那么,保释制度便开始发挥作用。 这一制度旨在让那些已被逮捕的个人在支付担保或接受相应条件的前提下获得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如何找律师 当您面临刑事拘留之困而寻求律师帮助之时,首选即是通过可靠的亲朋好友推荐或者在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上搜索具备刑事辩护专长的律师。在此过程中,务必仔细审查律师的执业年限、以往成功事件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接下来,您可以安排与律师进行深入会晤,详述事件的具体细节,以全面了解律师针对该事件所可能采取的办案策略和方法。在最终决定委托哪位律师之后,请务必签署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等重要事项。除此之外,还需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向其提供真实且完整的事件资料,以便律师能够更好地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来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请谨记,尽早寻求并委托专业律师的援助,将有助于极大程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是公安与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包括:预备、实施犯罪或刚犯案被发觉;被指认为罪犯;现场发现证据;犯罪后自杀、逃跑或企图毁灭证据;隐瞒身份;有流窜、反复或结伙作案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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