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被起诉还能保释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刑事拘留被起诉还能保释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要求,在刑事拘留实施之后,倘若触犯刑律的嫌疑人、被告人适逢下列特定情况之一者,其便有资格申请获准取保候审:首先,该犯罪嫌疑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抑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只要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害;

再者,倘若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也包括孕妇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同样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害;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因此,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提起公诉之后,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从理论上来讲,他们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必须视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构的判断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拘留被错抓怎么处理

倘若在刑事拘留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应立即采取撤销或变更措施。依照现行法规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又或是公安机关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均需立即进行撤销或者变更处理。

另外,公安机关在决定释放已逮捕人士或者变更逮捕措施时,还必须向原先批准实施该项逮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进行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2: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