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取保候审会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当检察院在斟酌是否应对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出申请批准进行取保候审时,他们将考虑以下多个重要因素: 1.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犯罪情节以及可能面临的刑罚:若可能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独立行使附加刑等非长期监禁之罚,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相反地,若刑罚可能为有期徒刑以上,且经评估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2.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健康状况及家庭环境: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时经评估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3.关于羁押期限:若羁押期限已达上限,然而案件仍未审结,且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则检察院可能会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4.关于社会危害性:检察院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能再次实施犯罪、是否会干扰证人作证、是否会销毁证据等行为进行评估,以此来判断其社会危害性。最终的裁决结果将由法院在审理后根据认定的事实与适用的法律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取保候审几年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检察官在决定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均为十二个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措施时,最长时间均不得超出此限制。 同时,在这段期间内,三方机构仍需继续进行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不得有任何中断。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或者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则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而在解除这些措施后,必须及时地将这一信息通知到被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人员及其所在的相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判断是否准许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际,将充分权衡诸多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其可能面临的刑期惩罚、嫌疑人身体状况以及其家庭生活环境的特殊情况、案件已被羁押的期限以及该线索所提示的对社会公共安全潜在的风险等。如果犯罪行为相对轻微,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存在特殊困难,或者案件已经达到法定羁押期限而尚未审结,亦或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批准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最终的决定仍然需要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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