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哪些条件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要哪些条件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刑事拘留需满足如下条件:在公安机构或检察机关进行侦缉调查期间,若发现疑犯存在下列任一场景,即可行使刑事拘留职权:行为人正处于预谋阶段、实际进行犯罪行动或者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 经受害者本人或现场目击证人确凿证明其涉嫌犯罪; 在被告人身边或居住场所发现具备证实犯罪行为的实物证据; 被告人犯罪之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逸状态之中; 行为人具有毁灭、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潜在风险; 未透露真实姓名、住所地址,身份不明之人;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集团犯罪等重大犯罪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我国实施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公安或检察机关侦缉期间,嫌疑人预谋、实施或刚犯罪完被发现;有受害者或证人指证;身边或住处有犯罪证据;犯罪后想自杀、逃跑或在逃;有毁证、串供风险;身份不明;有流窜、多次、集团作案等重大嫌疑。 二、刑事拘留可以进行保释吗 稳妥可行。 在中国,对于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称为“取保候审”,这意味着在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尤其是针对那些被刑事调查以及起诉,但是尚未被正式逮捕的人员,不论是从为避免其逃脱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抑或是为了避免其在审查和审讯期间做出任何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行为,政府有权命令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必须签订保证书。 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随地接受召唤,还能确保这些人员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然而,只有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符合条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法条; 其次,在有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只要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就不会引发社会层面的危险; 此外,如果他们身患重病、无法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正处在孕期或者正在养育自己的孩子,同样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 最后,当羁押期届满后,由于案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也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多久可以释放出来 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际,倘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相关通知后立即予以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检察院。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对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若经审查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则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检察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批准逮捕,事件将进入下一阶段的侦查工作;反之,若未予批准,公安机关便须立即释放当事人。值得强调的是,释放并不代表事件已经完结,若后续发现新的证据线索,当事人仍有可能面临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 我国实施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公安或检察机关侦缉期间,嫌疑人预谋、实施或刚犯罪完被发现;有受害者或证人指证;身边或住处有犯罪证据;犯罪后想自杀、逃跑或在逃;有毁证、串供风险;身份不明;有流窜、多次、集团作案等重大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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