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辞职申请遭到公司不予批准,应如何应对? 若劳动者任意提交离职申請,單位領導未能予以准許,則該單位領導的決定並無違異之處。因為,申請僅代表個人向用人單位表達解除勞動合同的願景,並未那麼直接地构成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表示,故用人單位有權在此基礎上拒絕接受對方的辭職申請。 然而,假使員工已經提前30天向承受單位發出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即便單位領導尚未簽字批准,哪裡無論如何,職員仍在30天後具有離開原單位的合法權利,如果使用單位並未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其相應的權力,員工即可起訴追究雇主的責任,該人等亦可申請執行勞動保護監察,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其法定義務。然而,在此款中我們需要特別提醒各位,倘若員工的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僅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行事,則員工自當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单位不同意需走哪些程序 若辞职单位不同意,通常需按以下程序处理:首先,可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明确表达辞职意愿及离职时间,保留提交证据。如单位仍不同意,可在30日后(试用期为3日),无需单位批准,视为劳动者已依法提出离职。劳动者应继续正常工作至离职日期,完成工作交接等事宜。若单位以扣押工资、档案等手段阻碍离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义务并补发相关待遇。总之,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的权利,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辞职单位扣档案社保怎么办 若辞职后单位扣档案和社保,你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返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单位拒不履行上述义务,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返还档案和补缴社保。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仍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随意提交离职申请,若单位领导未批准,不违反规定。申请仅是表达个人愿望,未直接构成单方解除合同。单位有权拒绝。但员工提前30天发出单方解除通知,无论领导是否签字,员工30天后有权离职。单位未依法行使权力,员工可起诉并申请劳动保护监察。但需注意,若员工解除合同仅依据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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