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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解答

一、定金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定金合同应以书面文件的方式进行构建与签订;其次,对于定金,其实际交付至关重要,若仅达成相关约定而未能实现实际交付,则该定金合同将无法生效;再次,关于定金的金额设定,其上限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定金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的法律效力及返还规则是什么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法律效力在于: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返还规则如下: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返还;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定金可部分返还或不予返还。

例如,甲向乙支付定金1万元,约定乙在10日内交付货物,若乙逾期未交付,应双倍返还定金即2万元;若甲中途反悔不想购买,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因地震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返还给甲。

三、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书面形式能更清晰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定金合同必须实际交付定金,仅有定金合同的约定而未交付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交付定金的行为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关键要件,体现了合同的实践性。最后,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时,定金合同才依法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首先,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其次,定金应当实际交付,只达成约定但未实际交付,定金合同不生效;再者,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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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2: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