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第一次判决生效一般多久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案第一次判决生效一般多久可以离婚 原则上,若首次提交的离婚诉求未能得到法院的准许,那么在无新的事实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若出现了新的事实或法律依据,则无需受制于六个月的期限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案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可以判离吗 1、首次申请撤销被告第二次向法庭提出的离婚请求并不必然导致法庭下达离婚裁决。 这主要取决于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时所考虑的核心关键因素,即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碎,而非根据诉讼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的先后顺序作为裁决的唯一标准。 最终的离婚判决将根据事实情况作出决定。 依据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 2、在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调解原则; 若经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应依法准许离婚。 3、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需要依法准许离婚的具体情形: (一)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第一次开庭会怎么判 在涉及离婚纠纷的法庭审判程序中,首次开庭阶段所遵循的流程通常如下所述:首先,由当事人双方依次发表意见及诉请主张;其次,法庭准许并允许各方当事人展示与争议焦点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对相关事实进行支持性论证。最终的裁决结果将综合参考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判断夫妻间情感关系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明确共同财产以及债务责任的分配比例;以及本着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子女实际状况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做出适宜安排。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开庭并非必然会立即作出判决,可能需要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后才能得出结论。此外,具体的判决结果也会受到事例事实、证据材料、法律法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若您希望获取更为详尽且精确的信息,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原则上,若首次提交的离婚诉求未能得到法院的准许,那么在无新的事实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然而,若出现了新的事实或法律依据,则无需受制于六个月的期限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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