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能约定诉讼时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能约定诉讼时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的期限、计算方式及其中断、中断之法定事由均由相关法律予以明确规定,此乃强制性规范,非当事人所能自由商定而失效。由此观之,借款合同或借据皆不得擅自设定诉讼时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二、借条能约定诉讼费吗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需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诉讼费用是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然而,如若借款协议中所承载的关于诉讼费用承担的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或法院的相关规定相冲突,那么此类约定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三、借条能约定利息和违约金吗 借据可设利息与违约金,但须遵国定利率及合法规定。利息计算依交易模式、习惯及市场利率;违约金需合同明确且不违法律。含糊或违规条款需另寻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限、计算方式及其中断事由均受法律严格规定,属强制性规范,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借款合同或借据中的任何关于诉讼时效的自定义条款均属无效,其期限、计算及中断均须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法律公正与权益保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