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方离婚赔偿规定是什么样的法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过错方离婚赔偿规定是什么样的法律 所谓过错方向无过错方向离婚的赔偿,即是当离婚发生之时,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因犯下特定的过错行为,则无过错方将被赋予权利,请求得到相应的损害赔偿。 这其中常见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不当交往他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涉嫌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多种情况。 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无过错方实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及精神安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中,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出轨、家暴、虐待遗弃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经济赔偿与精神慰藉,旨在补偿无过错方所受伤害,体现法律对过错行为的惩戒与对受害者的保护。 二、过错方离婚财产是否会少分 在婚姻合法有效期间内,如由于任一方的行为过错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解体,那么在整个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均等分割处理,同时并未规定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减少或者不享有任何的份额。 然而,对于未承担过相应责任且没有行为错误的一方来说,他/她拥有依法向犯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当然了,法律同样尊重当事人自主决定放弃其所应得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意愿,这种情况下,法律对此不会进行强制干预与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仅当出现以下两种特定情形之时,法院才有权力判定少分或者部分剥夺夫妻共同财产: (1)当一方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之时,若对方故意隐匿、隐瞒、非法转移、出售以及恶意毁坏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更甚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捏造虚假债务以图谋侵吞他人资产的,在此种情况下,法院裁定在具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对上述违法行为人的财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在我国相关法规当中针对过错方做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假如某位当事人由于犯下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采取家庭暴力手段、虐待甚至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相应的照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必定要减少或者完全失去其应得的财产份额,具体的分割比例以及方式仍然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规模、双方的经济实力、对家庭所作出的贡献等等。通常来说,法院会坚守公正原则,在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适度向无过错方倾斜,以此来彰显法律对过错行为的强烈谴责以及对无过错方的有力维护。 离婚中,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出轨、家暴、虐待遗弃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经济赔偿与精神慰藉,旨在补偿无过错方所受伤害,体现法律对过错行为的惩戒与对受害者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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