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收监是谁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收监是谁通知 取保候审后的收监通知责任由何方承担 在对取保候审的人员实施收监之前,公安机关通常会预先发出通告进行告知。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士出现了任何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解除其取保候审的状态,采取更加严格的诉讼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实施逮捕或改变现有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相比哪个严重 相较于针对犯罪嫌疑人员适用的监视居住手段与取保候审措施而言,实施监视居住的刑罚力度更强,其对被追诉人的人身自由实现了更为严格的限制与约束。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当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独立自主生活,亦或是孕期或者仍在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情形时,均可依法采取贴身监控居住这一监管措施进行全方位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收监的可能性大吗 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者是否会再度被收押受监禁之灾,这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影响。首要的考量因素在于,此事例往后的各项调查活动、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假如新出现的证据显示出犯罪情节有所严重,有可能依法判决较重的刑期;或者犯罪嫌疑者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未获得许可便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或小镇之类的行为,那么他们再次被收押的概率将增加。另一方面,若此事例所涉及的犯罪性质极度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不适宜使用缓刑等非监禁性的刑事处分方式,同样面临着再遭收监的危险境地。然而,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之内,倘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告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事务,且事例的整体发展状况并无重大变动,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义务,此时重新被收押的几率相对较低。因此,我们必须结合每个个案的具体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平日的行为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来加以综合评判。 取保候审后,若涉案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有权解除取保候审,采取更严格措施,如逮捕或改变强制措施。收监通知责任由公安机关承担,需预先发出通告告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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