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时间算缓刑期吗多久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时间算缓刑期吗多久结束 关于“取保候审”与“缓刑”的时间关系:由于二者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程序,因此在时间上无法进行混淆或者互相抵扣。“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缓刑”则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其考验期限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其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缓刑考验期限则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同样不得低于一年。 此外,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与“缓刑”是两个完全独立且性质迥异的法律概念,其时间跨度也无法相互包含或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需满足哪些条件 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要求: 首先,行为人是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判处罚金数额处在有期徒刑以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时也可申请; 再次,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和其所抚养的婴儿,在不致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前提下同样可以提出申请; 最后,对于即将届满羁押期限,但案件尚在调查处理中,有必要采用取保候审手段的人员,亦可提出申请。 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要求: 首先,若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活动的人群; 其次,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再次,是缺乏自理能力之人仅有的扶助对象; 第四,因案件特殊性或需保护案件调查处理的需要,实施监视居住更为妥当; 最后,即将达到羁押期限,但案件仍未办结完毕,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人员也可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最久几天有结果 关于取保候审审批期限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对此设定一个绝对固定的最长期限。在通常状况之下,负责执行此项工作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申请人递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当于法定工作日的七日之内,就其是否予以批准或不批准做出决定性的回复。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每起具体事例所涉及的复杂性与证据情况各异,这也无疑使得审批周期受到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举例来说,如果事例的情节相对简单且证据链条清晰明了,那么审批所需的时间自然会相应缩短;反之,若是事例的复杂程度较高,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进行全方位的深入考虑以及评估。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即使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许可,这并不代表着该事例已经告一段落。相反地,被获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准则,积极配合后续的事例调查、检察起诉以及审判流程。 “取保候审”与“缓刑”属不同法律程序,时间不可混淆。前者最长12个月,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后者为刑罚执行方式,考验期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罪犯不低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罪犯不低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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