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得申请吗法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必须得申请吗法律 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定申请程序 为使取保候审得以实施,通常情况下,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其直系家属及辩护律师向案件办理部门提出正式的申请。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是辩护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具有提出更改强制措施的申请权。审理机关尤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主体,这些机构在收到此类申请之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若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持否定态度,则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不予批准的具体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无"多长时间需要接受传唤"这一特定规律可言。 在通常情况下,此种措施要求受保人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即所谓的"随传随到"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实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在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前,严禁擅自离开所寓居的城市、县城; 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同时,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必须律师办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强制要求通过律师代理来进行取保候审的请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甚至辩护人等均有权利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务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能够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他们深谙法律法规,能够更为高效地整理和搜集有利于事例进展的各种证据和资料,同时编纂优质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能有效地进行必要的沟通和磋商以解决事例中的实际问题。若您或您周围的朋友正在面临取保候审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当然,申请人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亦是当事人应有权利之一。 取保候审的实施,通常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直系家属及辩护律师向案件办理部门正式申请。特定情况下,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人也可申请更改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主要审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若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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