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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保证合同时期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此期间之内,若债权人未能就债务人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请求,则保证人将无需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此举意在提醒债权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谨慎地抓住保证期间,及时行使相关权利,以免因错过时限而导致保证人失去其保证义务。
为此,债权人还需详细理解和熟知相关法条,以便恰当把握好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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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5: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