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怎么自首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罪怎么自首的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进行合法的自首 肇事行为人在实施交通肇事行为之后,倘若其行为尚未被司法机构所察觉;或者虽然已经被发现,但是犯罪嫌疑人并未遭受任何形式的审讯或强制措施时,倘若能够主动地、直接地前往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法院进行投案,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被视为构成了自首。又或者是,当犯罪嫌疑人遭到了强制措施的约束,或者已经被判定有罪的罪犯,如果他们能够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这些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或者已经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同一种类的话,同样也可以被认定为构成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既遂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筹备阶段产生并持续的实际损害结果,若与最终导致的严重损害后果并非一脉相承,即不能视为既遂; 2、在事发过程中,如果因果关系链条出现断层或违背通常认知的现象,就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既遂。 具体来说,所谓交通肇事罪,乃是指违反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违规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重度伤害、致人死亡,或是致使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家属怎么判 针对交通肇事罪这一问题,通常情况下只会对肇事者个人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即判处刑罚;家属一般来说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刑事追究或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若家属存在诸如窝藏、包庇肇事者,或者提供协助使肇事者得以销毁、篡改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触犯窝藏、包庇罪,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相关罪名。此外,如果家属在民事赔偿方面负有责任,例如需要与肇事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却又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那么他们可能将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总而言之,家属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必须根据他们的具体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定和裁决。 交通肇事者若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未受审讯、强制措施,能主动向公安、检察、法院投案,即视为自首。若已受强制措施或被判刑,能如实交代未掌握的同种罪行,也构成自首。自首是肇事者主动承担法律责任、争取宽大处理的重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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