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到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多久到检察院 通常来说,当公安机关判定拘留的人员须采纳逮捕措施时,他们需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准;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至于涉及流窜或者多次犯罪行为以及团伙性作案等情况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则可延展至最长三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久才会通知家属 通常状况下,若涉嫌犯罪者被实施刑事拘留,法律要求公安部门应于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尽快通知该人员的直系亲属。然而,某些特定案件中,若是即时向其家属披露信息恐致干扰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在此种情况下,需要待干扰因素消除之后,方能再向其家属通报相关事宜。因此,无论何时,只要合法合规,公安部门都会遵守并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条款的规定,正式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必须立即将被拘禁者移至看守所关押,并且在整个过程之中,涉事时长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的法定范围。同时,公安部门还需尽速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期限内,向本案中被拘留者的亲属转达相关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取保候审时间一般多久结束执行 取保候审制度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将依照事例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的具体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对嫌疑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或修改强化缉捕力度的方式。假设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公安机关已经完成针对事例的侦查工作并将案卷材料转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环节,那么若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核后认定该事例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便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反之,如果发现事例并不满足起诉条件,或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极其微小,无需再进行刑事追责,检察院将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也意味着可能会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结束之际,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则应立即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通常来说,当公安机关判定拘留的人员须采纳逮捕措施时,他们需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准;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至于涉及流窜或者多次犯罪行为以及团伙性作案等情况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则可延展至最长三十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