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转化为敲诈勒索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招摇撞骗罪转化为敲诈勒索的条件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向敲诈勒索罪转化的条件如何界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罪所涉及到的损害客体乃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整体性客体。具体而言,不仅仅包括了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以及其它各项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和侵害。这个也是本罪与传统犯罪中单纯的盗窃罪或诈骗罪之间区别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 接下来我们将从客观层面来深入剖析本罪的各个构成要素。众所周知,本罪在实践操作中的体现,其实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威胁、恐吓、要挟等手段,强迫受害者被迫交付其财物的行为。 然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本罪的主体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罪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换句话说,只要你年满十八周岁,并且有足够的理智去理解和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那么就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本罪的主观要件。从本质上讲,本罪的主观心态主要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这样的意图,或者他们索取财物的目的本身并不违法,比如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拖欠未还的债务,而采取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言辞,催促债务人尽快还款等等,那么这些情况就不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关于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点,该罪名所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以及其正常的工作秩序;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其在客观方面具体表现出,行为人以假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通过欺骗手段来获取不法财产; 稍后要着重强调,本罪的实施者是一般的个体,也就是所有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此罪; 最后一个必要条件,即从主观上来看,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则在于通过欺诈的手法牟取非法利益。 至于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这里有详细列举: 首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紧接着,如果有更严重的情况,便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再者,冒用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者,要按照上述原则加重惩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是诈骗吗 并非如此,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皆涉及欺诈之举,然二者实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罪名。招摇撞骗罪,即为获取非法利益,假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实施诈骗行为,从而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及正常运作。然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这两类犯罪的主要差异在于:1.犯罪客体存在差异:招摇撞骗罪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以及其正常运行;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罪手段各异:招摇撞骗罪是通过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则是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来达到诈骗的目的。3.犯罪目的相异: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则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法律认定,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招摇撞骗罪向敲诈勒索罪转化,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涉及客体复杂,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及他人合法权益;其次,客观表现为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受害者交出财物;再次,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最后,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强行索取财物的直接故意。若无此意图或目的合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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