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之后会判实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办理取保候审之后会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制度与最终被判定(宣判)实刑之间并无必然且直接的关联性。这只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必定无罪或者其罪责轻微。在特定情形之下,即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和审理之后,若发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确凿无疑,证据充足有力,应当依法判处刑罚的,仍然会被判处实际的监禁刑罚。 然而,倘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告缓刑对于其所居住的社区亦不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等,那么也存在着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等于坐牢 取保候审与入狱服刑并非等同关系。 取保候审仅作为一种事先下令执行的特殊强制手段,并不等同于实际意义上的入狱服刑。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起诉及审判机构在德行犯罪过程中,针对那些已经受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为了防范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通过责令被告提供保释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为之签发具有保释效力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被告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出庭的一种刑事法律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办理取保候审多久放人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之后人被释放的具体时间,无法给出固定的答案。一般来说,公安部门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以后,会在第三日之内完成审批步骤。如果决定给予批准,也即同意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那么公安部门将会通知看守所释放已经被羁押的人员。然而,实际的释放时间可能会因为多种因素而有所变化,例如案件的复杂性、侦查工作的进度以及相关程序的处理效率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案件的结束,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随时准备好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虽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的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相对于被羁押的状态,这种限制无疑要宽松许多。最后,我们必须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仅是一般的情况,具体的释放时间还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取保候审与最终宣判实刑无直接关联,仅属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不代表无罪或罪责轻。特定情况下,即使已取保候审,若法院审理后确认罪行确凿、证据充分,仍将依法判处监禁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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