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孕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孕妇在孕期被辞退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倘若妇女在怀孕期间受到不公正的解雇处理,其可以依法要求所在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对于此类情况下,无论是在孕期还是哺乳期结束后,如职工遭遇强制性的劳动合同解除,均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及享有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以寻求公司除了经济赔偿金之外的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障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如果是因为下列原因辞退的符合法律规定: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孕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一些赔偿 若遇员工身怀有孕,且其并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仅限于员工责任),在这种前提下,雇主单方面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非法行为。 在此种情形之下,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的经济补偿,应按照该员工在该单位所服役的时间长度来进行衡量和确定,即每年工作满一整年后,可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若工作满六个月至不足一年,则应视为一年期限进行赔偿; 而对于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员工来说,则会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雇主违反相关法规,擅自解除了或终止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必须按照员工已得经济补偿的两倍,以此作为对员工的惩罚性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孕期被辞退了可以让公司补偿生育津贴吗 在怀孕期间遭遇解雇的情况下,企业的此类行为往往涉嫌违反相关法规。生育津贴制度乃是为保护女性员工在生育时期所提供的社会福利之一。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处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其所在用人单位无权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然而,若是用人单位未经授权擅自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关系,那么该名孕妇将有权利要求恢复原有的工作岗位或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应的赔偿金。关于生育津贴方面,由于该名孕妇在怀孕期间遭到了解雇,这可能会影响到她通过正常的社会保险渠道来领取生育津贴。但是,她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让他们按照她应该享受到的生育津贴金额进行支付。此外,她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就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支付赔偿金等等。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这位孕妇能够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解雇通知书、工资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孕妇被辞退时,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无论孕期还是哺乳期,如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向相关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除经济赔偿外,还可寻求其他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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