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做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会做事吗 刑事拘留期间被羁押人员是否能参与劳动 对于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并关押于看守所内的人士而言,他们无需参与任何体力劳作。因为看守所作为国家专门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特定执法机构,其中的在押人员的饮食均由国家承担负担,生活环境并未达到优越标准。他们所需的日用品则需要自行购买。 然而,在看守所内,所有在押人员均被平等对待,同时针对任何形式的狱霸行为都会受到严厉打击。出于保障监管安全之目的,看守所并不会组织在押人员参与劳动活动,不过会定期开展旨在帮助他们重新塑造自我、重回社会的教育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会判吗 首先要明确指出,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必然会面临司法制裁,这仅仅是一项刑事调查中的临时性和强制性措施,为的是从侦查过程到侦查结束都能够有效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与限制。其次,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某认犯罪嫌人实际上无法构成犯罪或者依法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话,他们有权做出相应决定,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以见多久 在实施刑事拘留程序中,律师与被拘留人进行会面并没有严格明确的会谈时间限制,然而他们必须要遵守看守所严格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实际会面安排。通常来看,当律师提出会面申请之后,看守所应该在接到申请的48个小时之内作出相应的安排以确保会面得以顺利进行。在这样的会面时刻,律师被赋予了向被拘留人员了解事件具体情况,提供合法的法律咨询以及提供其他必要帮助的权利。必须强调的是,律师进行会面期间,必须严格遵循看守所对会面的相关规定,严禁传递任何违禁物品,同时也不能违反任何会面的纪律要求。因此,总的来说,律师在刑事拘留这个关键时期进行与被拘留人的会面,对于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刑事拘留期间,被羁押人员不参与劳动。看守所负责其基本生活和饮食,但条件有限,日用品需自费购买。所有在押人员均受平等对待,严禁狱霸行为。为保障监管安全,看守所不组织劳动,但会开展教育活动,助力他们重塑自我、回归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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