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金额判定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金额判定依据是什么 对于诈骗犯罪案件中涉及金额的确立标准,其关键是在于准确评估犯罪分子所实际骗得的财物价值。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案件涉及到的直接财物收益及因诈骗犯罪行为而间接获取的经济利益进行全面深入地考察与分析。通常情况下,对于诈骗公共或私人资产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500000元以上的案件,应被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金额判定方法是什么 诈骗金额的判定主要依据犯罪嫌疑人运用诈骗伎俩实际攫取的财产价值予以核定。普遍而言,倘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亦或三万元至十万元、甚至超过五十万元之额度,则应分别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文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进行裁量。 值得留意的是,在处理具体案件、判断诈骗金额时,还需统筹兼顾多种因素,诸如诈骗手段之多样、所引发的不良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能否诚恳悔过及积极赔偿损失等等。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诈骗金额判定标准是多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对于伪造或虚构欺诈行为致使公众财产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但不超过1万元、3万元及以上且不超过10万元以及5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应明确界定为该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范畴。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案金额认定核心在于精准评估实际骗财价值。司法实践中,全面考察直接财物与间接经济利益。诈骗公私财物达3000-1万、3万-10万、5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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