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为别人担保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夫妻一方为别人担保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在不知情情况下,配偶一方的担保行为通常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担保是高风险的民商事行为,若未用于共同生活且未获另一方同意,应视为个人债务。简化:配偶单方担保,未共享、未同意,非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为别人担保能冻结另一方银行的钱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向第三人作出保证,一般而言不能直接采取措施冻结另一方在银行的存款。尽管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享所有,但是,配偶一方因向他人提供担保而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其个人责任。然而,若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或者另一方在担保行为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或参与,则有可能对另一方银行账户内的资金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为别人担保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处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夫妻中的某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但其伴侣对此并不知情时,他/她通常无须承担偿还该担保责任的义务。透过深入的法律角度进行解析的话,可以得出结论: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担保债务并非是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的,而是仅仅属于其中一方的私人债务。具体的原因,在于这类担保行为并没有实质上地体现为对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和促进,同时也未得到夫妻双方面呈现的共同意愿的广泛认可与赞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而另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行为属于一种具有较大风险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夫妻关系中,一方单独做出的担保决定,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未对该担保行为予以追认,那么这应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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