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不配合警察做处理追究什么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他人进行暴力侵害且不配合执法人员妥善处置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做法,有可能使自身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定为以非法手段妨碍公务行为,倘若情节严重,甚至有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而针对当事人暴力侵害他人的这一行为,应当依据其所带来的实际损害程度,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 若伤害程度较轻,当事人可能将面临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等处罚措施; 但若导致受害人达到轻伤级别及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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