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有没有事儿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有没有事儿怎么办 若发生借款未能偿还之况,可审请人民法院施加执行之权。当事人得行使此种权利之期间长达两年,自法律文书中所述履行期限之最末一日算起,或从最后一次履行期限为止日算起,亦或是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倘若在这两年之中提出申请执行之举,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各项措施,力促债务人为偿还欠款负责任。 然而,若申请执行期限超出两年,则有可能失去申请执行之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借钱不还这种人怎么办 坚决进行积极催讨。 在过去三年中,债务人必须全力以赴地对所负债务进行追索。 委派专业律师发出法律函件是重要手段之一。 同时,务必收集并整理与债权债务关系有关的所有证据,如原始借条、借款协议、欠条、收据、电子邮件往来、即时通讯记录以及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在提起诉讼之前,应尽快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一旦具备了充分的证据和条件,便可立即启动诉讼程序。 在胜诉后,应毫不犹豫地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可以考虑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来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单纯凭借转账凭证或许无法充分证实借款事务的确切性。若欲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您还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实双方确实达成过款项借贷的共识。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出示借据、展示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录音等方式来佐证。另外,值得强调的是,无论何时提起诉讼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定时效性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最长诉讼保证期通常为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请求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为此,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前,务必确认被告的个人身份情况准确无虞。最后,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以便获取更为详尽且具针对性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借款未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权利有效期两年,自法律文书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最后一次履行日或文书生效日起算。在此期间内,法院将依法采取措施,促使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若超出期限,将影响执行效果,建议尽早行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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