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能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下的特定条件,则可向有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请求。通常来说,这些必要的条件主要包括预测所要承担的刑责相对轻微、认定其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因其患重病或身怀有孕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执行强制措施等等。在此基础上,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年到期按哪天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关于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后实际生效日期的计算方法,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在此期限内不包括时间开始之前与结束之后的时段; 换言之,就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况来说,取保当天并非正式起始日,而是要在次日才将其作为起点进行计算。 通常来讲,这个起始日期是从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签署取保候审文书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每日精确计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手机号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您手机能否得以归还,主要依据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及侦查机关的最终决策。理论上讲,倘若您的手机与所涉及的事例并无直接关联性,亦或者在事例侦破过程中,该手机已经脱离了必须暂行扣留之范畴,经过侦查机关严格审查并予以确定之后,便会迅速将手机发还给您。然而,倘若您的手机被判定为重要的涉案证据,或者其存在可能干扰到事例调查工作,那么发还的日期则可能需要推迟至事例调查全面告终或是相关程序关闭时才能够实现。在此期间,希望您能全力支持和配合侦查机关的各项工作,务必恪守相关规则法规。关于手机发还的详细问题,您可以咨询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或者事例的侦查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在刑事诉讼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法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预计刑罚较轻、无再犯风险、因重病或怀孕无法执行强制措施等。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将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为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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