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如何清收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债权如何清收 关于破产债权的清理回收工作乃是一项颇为繁琐且富有挑战性的任务。 首先,我们需要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详尽无遗的清点与评估,以便准确地确定出那些能够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范畴。在整个破产程序的推进过程中,债权人务必及时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同时还需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作为佐证。接下来,破产管理机构将对这些申报的债权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若债权人对管理机构的审查结论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前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宣告之后将会被视为已经到期的债权,同样可以进行清理回收。 至于那些附带条件或期限的债权以及尚未经过诉讼或仲裁裁决的债权,债权人亦可依法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破产债权如何清偿损失 破产债权清理偿还流程往往遵循依法依规进行的原则。具体而言,应依次履行如下顺序: 首先,优先承担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责任; 其次,对职工薪酬、医疗保障、伤残补贴、抚恤费用等进行清偿,同时还需支付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再次,清偿破产人拖欠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好 处理破产债权人的权益须遵循一整套严谨且合法的程序和原则。 首先,破产管理机构将仔细审查和核实所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并严格排除任何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债权。对于经过确认的破产债权,将会依据破产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进行公平合理的偿还。在偿还的顺序方面,拥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将享有优先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得到清偿的权利。 此外,劳动债权,例如员工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也将在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中被赋予优先支付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清理回收工作繁琐且充满挑战。它涉及详尽的债务分析、资产评估、债权人沟通等环节,要求专业精准、耐心细致。面对复杂的债务关系,清理回收工作需精确制定策略,确保权益最大化,促进债务有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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