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与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与认定有何规定 在民事诉讼的范畴内,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通常是指具备以自身名义发起并参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权利及必须履行相应义务的法律能力。在此过程中,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抑或是其他各类社会团体均可被赋予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就自然人来说,仅需拥有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定资格便可自动成为诉讼的当事人;而对法人实体来说,其自宣告成立之时起便具备了此类权利能力; 至于各类社会团体,凡经合法注册成立且具备一定组织架构以及财务资源者,同样有权在民事诉讼领域成为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中证人资格及作证要求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需具备能正确感知案件事实、能准确表达意志、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等资格。作证要求方面,证人应如实陈述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或捏造。证人需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和质证,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等。同时,证人要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出庭,遵守法庭秩序。若证人作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拘留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总之,证人资格和作证要求旨在保障民事诉讼的公正、真实,确保案件事实能得到准确查明。 三、民事诉讼中证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何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的权利主要有:有权要求司法机关保障自身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有权查阅询问笔录;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等。 其义务包括:有如实作证的义务,故意作虚假证明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按时出庭作证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可能被强制出庭并予以罚款等;有保守案件秘密的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案件相关信息;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义务,如实提供所知情况等。证人应充分认识到自身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积极履行义务,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体资格指能以自己名义参与诉讼并承担义务的法律能力。自然人、法人及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均可成为当事人。自然人凭法定资格,法人自成立起,合法社会团体均具备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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