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允许开发代管物业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一、是否允许开发代管物业 关于代管物业开发事宜的政策是否允许 在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无权力直接参与或承担物业服务公司的日常运营事务。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在选择及聘用物业服务公司时必须采用招投标的制度机制来确定。此外,还需特别强调的前提条件是,任何涉及物业管理经营实践活动的企业都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才能合法地运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二、是否允许开发共有产权物业 在中国,共有产权物业是允许开发的。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开发共有产权物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包括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建设标准等方面的要求。政府在其中起到引导和监管的作用,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和住房市场的稳定。 总之,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共有产权物业的开发的。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是否可以开发利用代管物业? 一般情况下,代管物业的使用需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代管物业的产权明确属于代管方,且合同中未限制其开发利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代管方可能可以进行开发利用。但如果存在明确约定禁止开发利用,或者该物业属于特定用途且不能随意变更用途的,就不能进行开发利用。例如,某些公共物业或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物业,通常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开发利用。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查看相关合同及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可以开发利用代管物业。我不知道。 是否应许可开发代理物业 通常情况下,地产开发商不能直接涉足物业公司业务。需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流程选拔物业服务提供商。参与物业管理的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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