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职的可以领补偿金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自愿离职的可以领补偿金吗 在普通情况下,员工出于自身意愿而选择离职无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补偿主要针对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约,或是用人单位遵循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等特殊情况,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尽管如此,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义务,如未按照约定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或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未能定期且足量地支付薪资、未能依照规定为劳动者完备社保费用等违法事项,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仍有被确认为“被迫离职”的可能性,进而可以依规索取经济补偿金。 总而言之,单方面因个人原因而主动离职,并不足以获取补偿金。 除非雇主的确出现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否则雇员便很难因缘由出自我方存在的过错而获得赔偿。 二、自愿离职的还能领失业金吗 自愿离职的员工能否领取失业金 鉴于此,若是员工出于自己主动选择而离开工作岗位,那么他们便无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失业”这一概念的诠释具有明确的限定条件——即不能因为个人主观原因而被迫停止就业状态,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用工关系因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或者被用人单位以开除、除名和辞退等形式处理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那些自行决定辞职的劳动者来说,显然并不满足上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因此也就无法享有获得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三、自愿离职的还能给失业金吗 自愿离职者是否仍有资格领取失业金? 在通常情况下,靠自我意愿选择离开岗位的员工并无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具备特定条件,首先这意味着他们并非基于自身意愿中断了就业关系。 换句话说,应是由于客观原因而非个人情况导致的失业局面。 如此一来,员工唯有在劳动权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依照合法程序进行辞退,或者其他非由离职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下,方有可能启动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 再者,如若员工自行决定离职,则一般来讲均无法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的申请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了解自愿离职是否可以领补偿金之后,我们也要清楚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虽然是自愿离职,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诸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情形而导致员工“被迫”自愿离职的,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领取补偿金的。另外,自愿离职时如果涉及到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金的领取与竞业限制的履行情况也有着密切关系。如果您对自愿离职相关的这些复杂情况存在疑问,例如不确定自己的离职是否符合领取补偿金的条件,或者对竞业限制协议下的权益保障有担忧,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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